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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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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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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2024年,我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水、气环境质量排名在全国“保一流、争前十”为目标,持之以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居全省首位,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全省前列,获评“五水共治”大禹鼎金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典型经验做法获生态环境部激励表扬。

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居全省第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居全省第1,市区空气质量在全国******居第9市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三个100%”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居第4。

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不断加大。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责任制,科学分析各区域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切实做到精准管控、科学治理。完成治气减排项目607个,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2082辆,淘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404辆。累计排查各类入河排口5072个,甄别问题排污(水)口123个,实现排查整治全域覆盖,划定保护区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现勘界定标和电子围栏建设全覆盖。更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完成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4个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完成受污染耕地“源解析”调查和成果集成,落实12个优先监管地块管控任务,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引领。创新开展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市域的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有关做法入选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度优秀改革案例持续擦亮生物多样性品牌赛事,成功举办第五届丽水市鸟类观察邀请赛(缙云)。遂昌龙洋乡入选2024年第一批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我市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扎实推进。******居全省前列。创成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3个、标杆工程项目6个。制定《丽水市环境健康友好体验地建设与评定规范》等规范,评估完善和推广应用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模型。在全市布设温室气体浓度监测站,构建形成城市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和森林生态系统碳汇监测网络。

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全面筑牢。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解决了丽水经开区龙石溪问题、城区内河污染问题等一批重难点问题,圆满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抓好举一反三,推动执法监管精准有效。开展“绿剑2024”专项等执法行动,共作出处罚决定173件。排查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源企业340家,整改问题1460个。加大环境刑事案件公安提前介入和联合打击力度,破获一批危险废物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件,实现了“以打促治”。将13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办理轻微不罚案件23件,免于处罚金额611.12万元。全市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环境安全风险基本可控,环境信访总量实现七年连降。

二、生态环境

(一)状况

1.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监测中心《2023年浙江省生态质量评价报告》,生态环境质量以“生态质量指数”(EQI)表征。2023年丽水市生态质量类型为“一类”,生态质量指数为82.66(受数据收集时间所限,生态质量评价较其他环境要素滞后一年),与上年相比保持基本稳定9个县(市、区)的生态质量类型均为“一类”,按EQI值降序排列依次为:龙泉市、遂昌县、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云和县、青田县、松阳县、缙云县和莲都区。其中龙泉市、遂昌县、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云和县5个县(市)的EQI值高于丽水全市的EQI值。见图1。

1  2023年丽水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布图

2.环境资源与保护

耕地/土地资源:据丽水市国土变更调查,全市土地面积172.75万公顷,其中耕地12.26万公顷

矿产资源:丽水市矿产资源较丰富,发现有金、银、铜、铅、锌、钼、稀土、叶蜡石、萤石、沸石、高岭土、珍珠岩、陶瓷黏土、花岗岩石材、建筑用石料矿等57种,其中金属矿产25种,非金属矿产30种,水气矿产2种,大型矿床14个,中型矿床35个,小型矿床145个、矿点42******居全省前列,非金属矿产叶蜡石、沸石、萤石均为全国重要的矿产和矿山建设基地。

森林资源:全市林地面积2076.2万亩,森林覆盖率80.3%,森林蓄积量1.17亿立方米。

水与水力资源:2024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224.7234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多17.6%,比2023年偏多59.3%。人均年拥有水资源量为8875.3立方米(常住人口、当年值)。2024年全市年降水量为1968.4毫米(折合降水总量341.0080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多10.7%,比2023年偏多29.6%。2024年全市总耗水量为4.5526亿立方米,平均耗水率为60.6%。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为3.0664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的67.4%。全市有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30座。紧水滩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减少1.1441亿立方米;滩坑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增加1.265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30座,年末蓄水总量3.4984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0.0291亿立方米。2024年全市水资源利用率平均为3.3%。

生物资源:丽水市共有野生及常见栽培维管植物217科1196属3692种(包含种下等级,栽培植物480种),其中蕨类植物41科96属339种,裸子植物7科32属66种,被子植物175科1079属3287种。现存古树名木53654株,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2个,省级林木良种基地1个,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1个,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3个,共保存各类有效种质资源 3528 份(计 25498 个单株),通过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审定(认定)累计80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78种,其中一级保护植物4种,二级保护植物74种。百山祖冷杉、九龙山榧、景宁木兰等在全国为我市所独有。全市共有野生脊椎动物36目145科700种,其中陆生野生脊椎动物610种(包括两栖类46种,爬行类75种,鸟类431种,兽类58种),水生野生脊椎动物鱼类90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17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30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87种。已知林内大型真菌908种以上,已定名908种。

自然保护区概况:根据整合优化上报方案,丽水市现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30个(国家级11个,省级19个),面积达138383.25公顷。包括国家公园1个总面积50351.26公顷;自然保护区5个总面积21965.94公顷,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个;自然公园24个,国家级9个,省级15个,总面积66066.05公顷,其中风景名胜区6个,总面积17231.53公顷,国家级1个,省级5个;森林公园13个,总面积41331.79公顷,国家级6个,省级7个;湿地公园3个,总面积4423.74公顷,国家级2个,省级1个;省级地质公园2个,总面积3078.99公顷。

)措施与行动

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加强“三区三线”管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并将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数、线、图”一致。以生态修复推进废弃矿山重获“新生”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图斑11个,修复面积36.37公顷,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典型做法在央视专题播出。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完善“耕地智保+田长制”,出台自然资源“十个严格”措施举措,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全链条”监管。

落实区域水土保持我市以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生态公益林、封禁治理等措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7.87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93.38%。完成在建生产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851个,图斑现场复核794个,全市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整改率100%。

开展生物多样监测。发布《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数技术规定》地方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建设20个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样区,集合自动化监测设备,布设600余个监测点位。构建生物多样性数字监管系统,实现了基于图像、声音和DNA的物种AI识别。召开生物多样性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

三、水环境

(一)状况

1.水环境质量状况

地表水断面水质情况:2024年,丽水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第4,9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总体水质优,水质保持稳定。99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有98个,占99%,其中Ⅰ类断面19个,占19.2%,较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Ⅱ类断面71个,占71.7%,较上年上升6个百分点;Ⅲ类断面8个,占8.1%,较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Ⅳ类断面1个,与上年持平;Ⅴ类断面0个,占0%,与上年持平。见图2。

9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全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达标率100%,与上年持平。

2   2024年丽水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组成比例图

1  2024年丽水市地表水水质

(市、区)

断面名称

断面类型

控制级别

功能

目标

2024年水质

莲都区

碧湖渡口

河流

省控

Ⅱ类

风化

河流

国控

Ⅱ类

石牛

河流

市控

Ⅱ类

桃山大桥

河流

省控

Ⅱ类

厦河下

河流

市控

Ⅱ类

黄渡

河流

市控

Ⅱ类

灵山(水东桥下)

河流

省控

Ⅲ类

宣平溪口

河流

省控

Ⅱ类

太平溪口

河流

市控

Ⅱ类

环城河口

河流

县控

Ⅳ类

黄村水库取水口

湖库

市控

Ⅰ类

黄村水库上

湖库

市控

Ⅱ类

玉溪水库取水口

湖库

市控

Ⅱ类

龙泉市

临江

河流

国控

Ⅱ类

岩樟溪取水点

河流

市控

Ⅰ类

小梅桥上

河流

国控

Ⅰ类

竹舟

河流

市控

Ⅱ类

安吉

河流

市控

Ⅱ类

八都镇下

河流

县控

Ⅱ类

横溪桥

河流

县控

Ⅱ类

安仁镇上

河流

县控

Ⅱ类

安仁镇下

河流

市控

Ⅱ类

西大桥

河流

县控

Ⅱ类

周村溪

河流

县控

Ⅰ类

立新桥

河流

县控

Ⅱ类

吴林上

河流

县控

Ⅱ类

水文站

河流

市控

Ⅱ类

紧水滩浅水

湖库

市控

Ⅱ类

水库

湖库

县控

Ⅰ类

青田县

石溪(石门洞)

河流

国控

Ⅱ类

圩仁

河流

省控

Ⅱ类

小旦

河流

国控

Ⅱ类

石门洞

河流

省控

Ⅱ类

巨浦

河流

省控

Ⅰ类

小溪口

河流

国控

Ⅰ类

菇溪交界处

河流

县控

Ⅱ类

彭湖

河流

县控

Ⅰ类

滩坑水库坝前

湖库

省控

Ⅰ类

云和县

均溪

河流

国控

Ⅰ类

紧水滩电站下

河流

县控

Ⅰ类

石塘电站坝下

河流

省控

Ⅰ类

浮云溪口

河流

省控

Ⅱ类

狮山脚下

河流

县控

Ⅱ类

村头村

河流

县控

Ⅱ类

安溪上

河流

县控

Ⅱ类

紧水滩水库近坝

湖库

国控

Ⅱ类

紧水滩水库中心

湖库

省控

Ⅱ类

石塘水库中心

湖库

市控

Ⅱ类

雾溪水库

湖库

市控

Ⅰ类

庆元县

官山

河流

市控

Ⅱ类

庆元县城下游

河流

县控

Ⅱ类

松溪岩下

河流

国控

Ⅱ类

枫堂

河流

市控

Ⅰ类

新窑

河流

市控

Ⅱ类

竹口下

河流

市控

Ⅱ类

兰溪桥水库

河流

县控

Ⅰ类

西演村上

河流

市控

Ⅱ类

鱼条漈

河流

国控

Ⅰ类

 

 

缙云县

下小溪下

河流

县控

Ⅲ类

宅基

河流

县控

Ⅲ类

新建镇水源地

河流

县控

Ⅱ类

东方镇上

河流

市控

Ⅲ类

好溪电站

河流

市控

Ⅲ类

壶镇水源地

河流

县控

Ⅱ类

缙云新水厂取水点

河流

市控

Ⅱ类

兰口

河流

省控

Ⅲ类

五云镇中段

河流

县控

Ⅲ类

仙都

河流

市控

Ⅱ类

左库水库上

河流

县控

Ⅱ类

雅宅

河流

市控

Ⅱ类

光瑶

河流

省控

Ⅲ类

遂昌县

龙鼻头

湖库

国控

Ⅱ类

马戍口

河流

国控

Ⅱ类

大石

河流

市控

Ⅱ类

渡船头

河流

省控

Ⅱ类

遂昌水厂取水点

河流

省控

Ⅱ类

北门桥下

河流

县控

Ⅱ类

马头

河流

县控

Ⅱ类

莲花山脚

河流

县控

Ⅱ类

松阳县

堰后

河流

国控

Ⅱ类

******居口

河流

市控

Ⅱ类

石门桥下

河流

市控

Ⅱ类

松阳二中

河流

国控

Ⅱ类

梧桐源

河流

县控

Ⅱ类

竹溪源

河流

县控

Ⅱ类

大东坝溪口

河流

省控

Ⅰ类

青蒙

河流

市控

Ⅱ类

黄田铺

河流

省控

Ⅱ类

泉庄桥下

河流

县控

Ⅱ类

东坞水库

湖库

市控

Ⅰ类

景宁县

岭根

湖库

省控

Ⅱ类

包山铁矿下

河流

市控

Ⅰ类

沙湾上

河流

国控

Ⅰ类

鹤溪镇上

河流

市控

Ⅱ类

鹤溪镇下

河流

市控

Ⅱ类

龙潭桥水库

湖库

县控

Ⅰ类

渤海

湖库

市控

Ⅱ类

外舍

河流

国控

Ⅱ类

章坑

河流

国控

Ⅱ类

湖库富营养化情况:2024年,丽水市10个湖泊水库营养状况以中营养为主,总体营养水平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

跨界交接断面水质状况:2024年,丽水市共设有省、市、县三级交接断面19个,其中入境断面3个,出境断面16个。3个入境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16个出境断面中,7个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7个断面为Ⅱ类,2个断面为Ⅲ类。19个断面水质类别均达到目标要求。

2.饮用水质量状况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2024年,丽水市共对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其中河流型3个,湖库型9个。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评价,全市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均为100%。见表2。

2  2024年丽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统计表

(市、区)

水源地名称

评价标准

取水量

(万吨)

达标率

%

2024

水质类别

莲都区

黄村水库

Ⅲ类湖库

3774.39

100

Ⅱ类

玉溪水库

Ⅲ类湖库

3196.25

100

Ⅱ类

龙泉市

岩樟溪

Ⅲ类湖库

1259.22

100

Ⅰ类

均溪龙泉

Ⅲ类

426.15

100

Ⅰ类

青田县

新田坑

Ⅲ类

2304.16

100

Ⅰ类

云和县

雾溪水库

Ⅲ类湖库

1273.62

100

Ⅰ类

庆元县

仙坑水库

Ⅲ类湖库

656.48

100

Ⅰ类

后广溪外洋

Ⅲ类

0

100

Ⅰ类

缙云县

潜明水库

Ⅲ类湖库

1831.69

100

Ⅲ类

遂昌县

成屏一级水库

Ⅲ类湖库

1862.77

100

Ⅰ类

松阳县

东坞水库

Ⅲ类湖库

2577.57

100

Ⅰ类

景宁县

龙潭桥水库

Ⅲ类湖库

601.87

100

Ⅰ类

(二)措施与行动

水污染治理基础不断夯实。入河排污口排查发现123个问题,整治率100%。青田县田步垟工业园区完成浙江省星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并通过省级认定。

饮用水水源监管不断提升。完成71个“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批复,基本完成保护区立标工作。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自查发现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遂昌县成屏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获得省政府批复。

水生态保护修复不断强化。全面落实美丽河湖建设工作要求,编制出台市级创建水体清单仙侠湖(湖南镇水库)入选首批省级美丽河湖建设优秀案例。完成湖南镇水库、滩坑水库、紧水滩水库、玉溪水库、石塘水库等重点湖库水生态健康评价。年度累计完成河湖缓冲带建设29.937公里,完成率149.7%。

四、大气环境

(一)状况 

2024年,丽水市区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第99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2.032.70之间,空气质量有所改善见表3

3  2024年丽水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

(市、区)

PM2.5(μg/m3)

PM10(μg/m3)

NO2(μg/m3)

SO2(μg/m3)

CO(mg/m3)

O3(μg/m3)

综合级别

综合指数

浓度

超标率(%)

浓度

超标率(%)

浓度

超标率(%)

浓度

超标率(%)

95

分位数分位数

分位数

超标率(%)

90

分位数分位数分位数

超标率(%)

丽水市区

21

1.6

33

0

18

0

4

0

0.7

0

125

1.1

二级

2.55

龙泉市

17

0.8

27

0

10

0

4

0

0.6

0

108

0

二级

2.03

青田县

23

1.7

39

0

22

0

4

0

0.7

0

108

0

二级

2.7

云和县

17

1.4

28

0

14

0

4

0

0.8

0

100

0

二级

2.13

庆元县

18

0

26

0

10

0

5

0

0.8

0

101

0.3

二级

2.04

缙云县

22

1.4

35

0.3

19

0

5

0

0.8

0

98

0

二级

2.5

遂昌县

17

0.8

26

0

13

0

5

0

0.8

0

120

0.8

二级

2.21

松阳县

19

0.8

32

0

18

0

5

0

0.8

0

108

0

二级

2.41

景宁县

18

0.3

28

0

14

0

2

0

0.6

0

101

0

二级

2.07

1.空气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2024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7.3~99.7%之间,庆元县、景宁县最高为99.7%,丽水市区最低为97.3%。9个县(市、区)有效监测天数平均为366天,其中空气质量达到一级(优)的天数平均为270天,二级(良)天数平均为92天,一、二级天数(优良率)平均为98.8%,三级(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数平均为4天。见表4、图3。

 

4  2024年丽水市各县(市、区)日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

(市、区)

有效天数

(天)

优良率

%

(天)

%

(天)

%

污染

(天)

污染

%

丽水市区

366

97.3

218

59.6

138

37.7

10

2.7

龙泉市

366

99.2

286

78.1

77

21

3

0.8

青田县

366

98.4

239

65.3

121

33.1

6

1.6

云和县

366

98.6

303

82.8

58

15.8

5

1.4

庆元县

366

99.7

295

80.6

70

19.1

1

0.3

缙云县

366

98.6

274

74.9

87

23.8

5

1.4

遂昌县

366

98.4

247

67.5

113

30.9

6

1.6

松阳县

366

99.2

264

72.1

99

27

3

0.8

景宁县

366

99.7

300

82

65

17.8

1

0.3

 

366

98.8

270

73.7

92

25.1

4

1.2





3 2024年丽水各县(市、区)AQI分级天数及达标比例图

2024年,丽水市区有效监测天数为366天,一、二级(优良)天数合计占比为97.3%。其中,空气质量达到一级(优)的天数为218天,占59.6%,天数较上年增加17天;二级(良)天数138天,占37.7%,天数较上年减少22天;三级(轻度污染)天数10天,占2.7%,天数较上年增加6天;未出现四级(中度污染)及以上污染,与上年持平。见图4

4 2024年丽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状况图

2.污染因子

细颗粒物(PM2.5):2024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17~23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见图5。

5 2024年丽水市各县(市、区)细颗粒物污染状况示意图

可吸入颗粒物(PM10):2024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范围为26~39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4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见图6。

6 2024年丽水市各县(市、区)可吸入颗粒物污染状况示意图

二氧化氮(NO2):2024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范围为10~22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见图7。

7 2024年丽水市各县(市、区)二氧化氮污染状况示意图

二氧化硫(SO2):2024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范围为2~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20微克/立方米)。见图8。






8 2024年丽水市各县(市、区)二氧化硫污染状况示意图

一氧化碳(CO):2024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范围为0.6~0.8毫克/立方米,平均为0.7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4毫克/立方米)。见图9。

9 2024年丽水市各县(市、区)一氧化碳污染状况示意图

臭氧(O3):2024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范围为98~12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0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7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按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评价,各县(市、区)超标率在0%~1.1%之间,平均超标率为0.2%,较上年上升0.1个百分点。见图10





10 2024年丽水市各县(市、区)臭氧污染状况示意图

3.酸雨

    2024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降水pH范围为4.30~7.78。见表5,图11。

5 2024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降水监测结果统计表

县(市、区)

设点数

(个)

降水pH

范围

均值

丽水市区

2

4.40~6.68

5.20

龙泉市

2

4.40~6.86

5.15

青田县

1

5.40~5.99

5.84

云和县

1

4.48~6.10

5.40

庆元县

1

4.30~6.85

5.62

缙云县

1

4.72~5.72

5.14

遂昌县

1

4.57~6.12

5.31

松阳县

1

5.20~7.78

6.20

景宁县

1

4.56~6.89

5.58

11 2024年丽水市各县(市、区)酸雨区分布图

4.降尘

2024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平均降尘量在1.0~2.3吨/月·平方公里,均小于5吨/月·平方公里,总体与上年相比下降。见表6。

6  2024年丽水市降尘监测结果统计表

(市、区)

年均值

(吨/·平方公里)

同比

±/·平方公里)

丽水市区

2.3

-0.1

龙泉市

1.4

0.3

青田县

2.0

0.1

云和县

1.5

0

庆元县

1.0

0

缙云县

1.9

-0.5

遂昌县

1.4

0

松阳县

1.0

-0.1

景宁县

1.0

0.1

 

(二)措施与行动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全市升级改造及退出6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8条,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74家。推进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公示名单3家。

加速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20万千瓦,电力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左右,淘汰更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52台。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运输。全市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1569辆,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2486辆。

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建成11个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30个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6.92%,离田利用率达34.5%,较上年增加6.5%。完善露天焚烧高位瞭望设施和监控平台,全年发现火点数1976起,同比下降86%。

强化工业废气综合治理。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家钢铁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深化VOCs治理,完成VOCs源头替代项目60个、VOCs低效设施升级改造项目47个。

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修订丽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涉及重点企业3876家。

五、声环境

(一)状况

区域环境噪声:2024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0~54.9分贝,平均值为53.5分贝,与上年持平。见表7。

7  2024年丽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统计表

(市、区)

2023年昼间均值

dB(A)

2024年昼间均值

dB(A)

昼间同比

±dB(A)

丽水市区

54.9

54.9

0

龙泉市

53.0

52.0

-1.0

青田县

53.1

52.5

-0.6

云和县

54.6

54.7

0.1

庆元县

52.4

52.1

-0.3

缙云县

53.1

52.9

-0.2

遂昌县

54.6

54.8

0.2

松阳县

52.8

53.7

0.9

景宁县

53.3

53.5

0.2

 

53.5

53.5

0

交通噪声:2024年,全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路长计数平均等效声级为64.9分贝,达到标准限值70分贝,较上年下降0.5分贝,平均超标率为0.9%,较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见表8。

8  2024年丽水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市、区)

路段总长(m

超标路段总长(m

平均车流量

(/小时)

2023年噪声均值

dB(A)

2024年噪声均值

dB(A)

同比

±dB(A)

超标率

%

丽水市区

100008

8170

313

66.4

65.6

-0.8

0

龙泉市

41287

1670

443

64.8

64.2

-0.6

4.8

青田县

10050

0

457

63.3

64.9

1.6

0

云和县

8900

3200

496

69.1

68.6

-0.5

20.2

庆元县

19410

0

379

62.9

64.3

1.4

0

缙云县

62035

0

577

66.8

65.2

-1.6

0

遂昌县

83270

0

516

64.5

64.7

0.2

0

松阳县

52431

0

223

65.2

64.3

-0.9

0

景宁县

35844

0

359

64.5

64.6

0.1

0

413235

13040

410

65.4

64.9

-0.5

0.9

功能区噪声:2024年,丽水市1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9.5分贝,夜间为41.1分贝;2类区昼间为52.5分贝,夜间为43.5分贝;3类区昼间为57.7分贝,夜间为49.0分贝;4类区昼间为58.9分贝,夜间为50.7分贝。

全市功能区噪声总体超标率为1.6%,昼间超标率为0.8%,夜间超标率为2.4%。1类区昼间超标率为1.7%,夜间为5.0%;2类区昼间超标率为1.0%,夜间为1.0%;3类区昼间超标率为0%,夜间为0%;4类区昼间超标率为0%,夜间为4.7%。见表9。

 

9  2024年丽水市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与超标率统计表

声环境功能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标准限值(dB(A)

55

45

60

50

65

55

70

55

丽水市区

Leq(dB(A))

54.0

44.1

52.8

42.8

59.3

47.5

58.8

52.0

超标率(%

12.5

25.0

6.3

6.3

0

0

0

0

龙泉市

Leq(dB(A))

49.8

42.5

52.5

44.3

56.1

46.5

61.6

54.6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25.0

青田县

Leq(dB(A))

51.6

43.1

56.3

47.8

60.8

52.9

63.3

52.6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云和县

Leq(dB(A))

49.3

42.8

54.1

47.1

59.7

52.6

62.1

53.0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庆元县

Leq(dB(A))

51.7

41.6

52.8

41.7

54.0

42.1

58.8

49.4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33.3

缙云县

Leq(dB(A))

47.7

36.8

49.4

43.7

55.8

49.2

64.0

53.9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遂昌县

Leq(dB(A))

47.9

39.8

51.8

42.1

53.4

43.6

54.3

47.7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松阳县

Leq(dB(A))

39.9

36.2

50.7

44.3

59.2

51.8

55.7

49.7

超标率(%

0

25

0

0

0

0

0

0

景宁县

Leq(dB(A))

50.0

40.5

52.8

42.0

55.5

46.3

58.9

46.9

超标率(%

0

0

0

0

0

0

0

0

 

Leq(dB(A))

49.5

41.1

52.5

43.5

57.7

49.0

58.9

50.7

超标率(%

1.7

5.0

1.0

1.0

0

0

0

4.7

12 2024年县(市、区)功能区达标率统计结果

(二)措施与行动

明确部门职责2024丽水市为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效落地实施,明确监管和执法责任,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丽政办发明电〔20241号),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及具体分工,为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打下坚实基础。

严格依法治噪2024年,通过建立健全噪声源头预防机制,优化纠纷处理途径,完成全市首批10宁静小区建设。全市处罚工业企业噪声污染违法案件6起,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处罚建筑工地噪声污染违法案件1,处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违法案件7起,处罚交通噪声案件278起。

六、辐射环境

(一)状况

2024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连续多年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未见异常升高。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未见明显变化,对公众的辐射状况处于安全水平。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各项指标总体平稳,监测结果也远低于相应现有国家标准控制限值。

(二)措施与行动

做好审批服务工作。2024年,我市办理辐射环评审批数29个,辐射安全许可132件,放射源转让审批11件,放射性药品转让“承诺+备案”2件,实施项目审查辐射类和非辐射类“多评合一”项目2个。

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建立完善动物诊疗等机构的监管机制,明确责任流程,解决辐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破产企业放射源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破产企业告知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加强破产企业废旧放射源辐射监管工作。

提升建设能力水平。制定下发2024辐射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和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完成辐射监督性监测以及“双随机”抽查工作。举办2024年丽水市突发环境应急暨辐射应急演练,强化辐射监测室和监测仪器配备。参加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提升辐射监测能力水平。

 

七、土壤环境

(一)状况。

2024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9.4%,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无因土壤污染引发农产品超标、污染地块违规开发等事件。

(二)措施与行动。

强化土壤源头污染防治。完成丽水市农用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成果集成报告。对全市已查明的7个非地质背景污染源,组织相关县(市、区)开展污染源管控工作。更新发布2024年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全市53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企业均按要求落实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年度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等法定职责。完成庆元县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技术报告、污染源管控和成效评估方案。

落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牢牢守住“一住两公”地块安全利用底线,共享拟出让地块信息,确保供地前完成调查。加强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管控,重点抓优先监管地块的监管,12个地块已落实管控要求。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动态评估,完成全年2次安全利用率核算。

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建设用地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落实分级评审制度,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节质量控制,完成135个地块专家意见复核、开展27个地块质量控制

八、工业固体废物

(一)状况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024年,丽水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138.21万吨,从全市来看,一般工业固废中尾矿44.23万吨,占比32.00%;炉渣36.01万吨,占比26.05%;冶炼废渣25.22万吨,占比18.25%;其他废物14.77万吨,占比10.69%;可再生类废物5.16万吨,占比3.73%,五种一般工业固废累计占全市总量的90%以上。

2.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

2024年,丽水市已实现医疗机构收运全覆盖,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0.4855万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2024年丽水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7.12万吨(含医疗废物),从全市来看,主要产废包括表面处理废物4.62万吨,占比26.97%;无机氰化物废物3.26万吨,占比19.07%;废酸3.08万吨,占比17.99%;焚烧处置残渣2.42万吨,占比14.12%;精馏残渣0.95万吨,占比5.56%,以上五种危险废物总量之和占全市总量的83%以上。

(二)措施与行动

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发现和整改问题18个,整改完成率100%。完成百家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85%经营单位达到绿码要求,产废企业达标率100%。加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危险废物“趋零填埋”,2024年危险废物填埋率达到8.4%,去年下降7个百分点

健全固废收运体系。持续推动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平台提质扩面,投运小微收集点9家,新增收运能力6000吨/年;完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投运一般工业固废收运点8家,新增收运能力40000吨/年;加强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建设,新增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单位2家,新增收集能力9774吨/年。

九、美丽丽水建设

(一)构建协同治理工作格局

******委员会,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统筹、系统集成、协同推进。建立市县一体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体系,高标准完成迎检任务。创新推行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责任制”,全面压实市县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形成了治气工作合力。

(二)推动经济发展绿色低碳

生态产业实现新发展,构建“5+5”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1315”特色产业链专属政策实现全覆盖,生态工业五大主导产业产值达1872.2亿元,大力发展五大富民强市生态支柱产业持续擦亮“山”字系区域公用品牌,加快释放绿水青山间蕴含的经济价值。双碳工作实现突破,我市成为全国首批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持续推进“浙林碳汇”项目开发,累计上架浙林碳汇项目23个,累计开展交易550宗,抵消碳排放3.89万吨,交易额288.32万元。推动绿色金融创新服务。推进落地“浙丽碳效贷”等重点金融创新项目30余个,创新开展林业碳汇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融资业务,2024年丽水市“生态抵(质)押贷”余额309.97亿元,“生态信用贷”余额51.04亿元。

(三)积聚生态领域改革动能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推进。我市再次成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全国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推进会暨国家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启动会在我市召开,总结推广“丽水经验”。首次将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结果运用于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补偿标准向流域调节服务价值拓展。2024年,全市共收储生态资源2123宗,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1182宗,成交金额达48.86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继续引领。我市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入选国家和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探索可持续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生态产品标签认证。深化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出台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及创新区建设工作方案和规划,在全省率先编制出台丽水市环境健康友好创新区建设规划、丽水市环境健康体验地建设技术指南等技术要点,开展环境健康友好体验地建设规范、环境健康友好体验地建设与评定规范等路径研究。

(四)聚焦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

大花园品质提升取得实效,开展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行动,景区外围、交通干线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完成整治。持续擦亮100个花园乡村,建成210个精品花园庭院,遂昌、松阳成为全省首批和美乡村三大行动试点县。开展省级风貌样板区建设试点9个,创成5A级景区城2个,打造省级美丽城镇示范镇6个,建成未来社区6个。云和梯田景区成功创5A级风景区,龙泉溪头村入选世界最佳旅游乡村,“西独线”获评全国十大最美农村路。

  十、专题

(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以督促改、以改促治,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效。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历年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国家省级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已完成整改。高标准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任务,丽水成为唯一连续三轮央督均无反面典型案例的设区市,信访件数量下降13.3%,反馈浙江省问题中丽水的数量最少2024年省级长江经济带警示片中,丽水内河整治工作入选正面典型案例。

(二)环境法制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完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流程和岗位职责权限,加强执法考核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建立统一、常态化、可操作性强的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完善生态信用体系,全面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更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库,对企业环境行为按不同等级进行动态信用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企业环境信用状况作为采购招标、评优评先、信贷支持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营造“守信得益、失信受限”的良好氛围。

(三)环境信访

2024年度,全市环境信访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未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和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共708件,同比下降9.46%,重复信访件47件,同比下降42.68%。

(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持续服务高质量发展,正式发布实施《丽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219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3个,重点管控单元77个,一般管控单元9个,优化生态环境准入,形成分区域、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精准管控。2024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审批环评数量430个,其中报告书类53个,报告表类377个,另登记备案类926个。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效果评估抽查,2024年“三同时”验收抽查累计评查建设项目90个。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2024年,全市累计开展11期排污权出让电子竞价,合计支持189个建设项目所需排污权要素指标,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405笔,共调配落实化学需氧量124.01吨、氨氮14.785吨、二氧化硫98.698吨、氮氧化物413.054吨,成交金额1235.25万元。对接温州嘉兴等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企业,积极推动排污权跨区域交易实践,完成6笔排污权跨区域交易。通过协议转让、挂牌转让方式,完成企业间排污权转让31笔,转让指标212.733吨/年。有序推进辖区内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算分配工作,现已完成核算企业1452家。推进排污权抵质押贷款,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排污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完成辖区内全覆盖。

)应对气候变化及碳交易工作

入选全国首批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气候投融资项目,推出金融机构气候融资专属服务机制,全市气候融资余额达881亿元。开展碳中和先行区路径重大课题研究,构建市域碳中和指数框架国际城市碳中和指数(丽水指数)”2024年度榜单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巴库大会(COP29)“中国角”主题边会上发布 。成功申创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3个、标杆项目6个,实现了县(市、区)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的全覆盖。编制完成省级合成革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指南,研究制定《基于项目的碳减排核算指南 竹材料替代》《基于项目的碳减排核算规范 稻鱼综合种养》等全省、全国相关领域首个降碳方法学,累计开发碳普惠减排量超31万吨。

)环境宣教与国际合作

立足重要节点,扩大传播影响力。在全国低碳日期间,丽水形象******电视台,丽水适应气候变化分别登上了央视新闻联播、新闻30分和新闻直播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立足群众利益无小事,积极反映丽水对“边督边改”工作的态度,案例得到《人民日报》等正面宣传报道。成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和宜可城-地方可持续发展协会(ICLEI)会员单位,进一步扩大国际影响力;参加第八届IUCN亚洲自然保护论坛,向世界宣传丽水市建设“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引领区”工作成效;参加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研讨会作经验交流发言,多渠道展示丽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围绕宣传阵地,提升美丽丽水传播质效。2024年,围绕气候适应性城市建设、气候投融资、生物多样性等主题,在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刊发10篇报道材料,其他主流媒体刊发300余篇次,全面展示美丽丽水形象。立足《中国环境报》等专业媒体宣传主阵地,累计发表46篇,同比增长25%。

践行宣教路径,营造浓厚氛围奏响公众参与。组织六五环境日等活动,通过生态研学、环保集市等方式,县市联合共同推进,以******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联合丽水绿色环保协会在10个社区,分别开展绿植换书和环保卫士倡议等活动,倡导绿色低碳******大学堂9期,培训企业664家次、参训人员725人次,推动企业环保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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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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