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规模:煤制氢联合装置PSA制氢Ⅱ单元全装置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煤制氢联合装置PSA制氢Ⅱ单元的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含桩基设计、采购、施工)、桩基检测、无损探伤等为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提氢单元、尾气压缩单元,初期雨水池、系统管廊、装置内地管、道路等辅助工程。从详细设计开始直到中间交接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等各阶段内的工作,以及工程中间交接后的技术服务,项目文件归档,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间保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保修期保修,用户培训,对EPC总承包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以上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经基础设计装置院同意修改完善的基础设计文件外审专家审查意见由EPC总承包商执行。 2.4计划工期:491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1月14日计划中间交接日期:2026年8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3月20日,实际交工日期以发包人签署的工程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准。
2.2 计划工期:491天。
******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应持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住建部)颁布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1)(2)(3),压力容器A1)如旧证已完成换新,提供相应资质等级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的扫描件)(2)财务要求:不做要求;(3)业绩要求:①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煤化工装置变压吸附(PSA)制氢技术详细设计业绩。②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化工装置或炼油装置或配套的煤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注:①、②项投标人须提供的上述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封面页、内容页(包括装置名称、工程规模、承包范围等)、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材料。若在合同不能明确显示的,投标人须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或由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单位章或其下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查询投标人公司名称并提交查询截图。(评审时现场查验核实)。(5)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签名符合规定且在使用时限内的电子证书为有效证书)或者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类似的化工装置或炼油装置或配套的煤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1名)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变压吸附(PSA)制氢技术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基础设计业绩或详细设计业绩。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1名)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签名符合规定且在使用时限内的电子证书为有效证书)及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以下项目业绩之一:Ⅰ.与本项目类似的化工装置或炼油装置或配套的煤化工装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Ⅱ.与本项目类似的化工装置或炼油装置或配套的煤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④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安全负责人(1名)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由其所属单位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开具的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人员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页、内容页(包括装置名称、工程规模、承包范围等)、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材料。在合同中不能体现名字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单位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其项目业绩无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10)其他要求:a.投标人无违法、************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c.投标人须承诺在资格预审全过程及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申请人拒绝配合,或发现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通过资格或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d.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5年10月16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 图纸类别:无图纸。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有限公司2号楼208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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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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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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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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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魏凤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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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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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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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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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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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05室)、9层(903-9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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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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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孙阳阳、陈方飞、朱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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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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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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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8.投诉/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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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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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魏凤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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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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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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