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城市更新品质提升-老旧小区改造三标段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城市更新品质提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总投资 3150万元,其中三标段建安工程估算价 ******.49 元。(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清河县建苑小区和亿力花园小区公共楼道粉刷,公共路灯照明,监控设施,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车辆识别道闸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建设地点:清河县建苑小区、亿力花园小区。(4)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8 00:00:00至 2025-09-03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7.2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陈法成(建设单位人员)、董海娟(招标小组负责人)、刘继红、王义、杨牧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提出。
******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陈法成0319-******;
******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董海娟 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清河县城市更新品质提升-老旧小区改造三标段施工 |
中标人 |
30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清河县运河大街9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60号乐橙商务广场C座14层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陈法成 |
联系人: |
董海娟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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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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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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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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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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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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