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盐业大厦绿色低碳智慧城市综合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泰山盐业大厦绿色低碳智慧城市综合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
2.2项目编号:SJ-GC-******-01-01
2.3******街道东岳大街396号。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910.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41.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69.37平方米。另外包括原盐业大厦地下室约753.2平方米既有建筑改造。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数30天,施工工期为360日历天,设计工期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施工工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施工、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安全文明施工零事故、零伤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消防、全装修、外饰幕墙、场地绿化景观设计等)、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2.9 招标控制价:******.9元(大写:叁仟肆佰陆拾贰万捌仟柒佰玖拾玖元玖角)。其中设计部分900000.00元(大写:玖拾万元),施工部分******.9元(大写:叁仟叁佰柒拾贰万捌仟柒佰玖拾玖元玖角)。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8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 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街道东岳大街396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胜东路29号,鲲鹏商务楼三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 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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