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用液氧采购及液氧罐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用液氧采购及液氧罐租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YHAQD2025-0113
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用液氧采购及液氧罐租赁项目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
******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因生产需要采购液氧并租赁液氧储罐系统,按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保底采购量。
5.招标控制价(含税):液氧采购含税控制单价为620元/吨。
液氧系统租赁控制价(含税):
30m3立罐及附属设备,含税控制单价3000元/套/月;
30m3卧罐及附属设备,含税控制单价3000元/套/月;
20m3立罐及附属设备,含税控制单价2700元/套/月;
10m3立罐及附属设备,含税控制单价2600元/套/月。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6.2.资金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4.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
通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查询截图,投标人无犯罪记录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结果。不良记录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200万元以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限公司询比价采购供方黑名单;
******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合作中,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未出现过放弃中标、无法签署合同、因质量问题取消中标资格或无法正常履约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
6.9.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液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液氧);
6.10.本次采购货物为危险化学品,投标人具有运输资质的,开标时须提供包含液氧运输经营范围的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开标时须提供和运输单位的委托协议(原件扫描件)及包含液氧运输经营范围的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11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液氧)生产厂家(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发布。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8.1 时间2025年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岛阳光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9.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
9.2开标会议形式:远程,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09时 30 分 00 秒
开标地点: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团岛三路8号
联系人:宋工
电话:0532-******
10.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博雅3号楼22层2203室;
联系人:凌明嘉;
电话:0532-85662599。
11.其他
11.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1.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1.3开标会议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1.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1.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会议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1.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1.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