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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信息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四川
|类型:审批立项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四川
源发布时间:2025-04-28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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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濛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广汉市河道保护中心青白江广汉市三水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28日-202458日(5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广汉市雒城街道成都路西一段1号广汉市政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濛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广汉市******街道

建设单位: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

环评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广汉市******街道建设,临时占地15000m222.5亩),河道治理长度14.7km。项目内容及规模为:实施濛阳河沿岸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主要包括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含植物修复、格宾石笼坡脚加固、砼挡板岸线加固等、局部乔木及草本植物植物修复)、水生动物投放其中新建植物(含乔木、地被、草本植物、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沉水植物)面积约109701.4㎡、水泥挡板长度约8650.3m、格宾石笼长度约1313.6m、成品土工格室面积约89001.3㎡、水生动物投放重量约2160kg本项目不涉及河道清淤。项目总投资2507.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燃油机械选用的低硫优质柴油作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及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味的物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针对施工扬尘采取文明施工,工程作业区的料堆、多余土石方、表土等应用塑料薄膜封盖和喷水使其保持湿润状态,在大风天气禁止进行开挖、填埋土石方作业,施工作业场地适时进行喷洒水降尘等措施。

2)废水

生活废水依托周边的公共厕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场地内设置移动式生态公厕,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含油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汇集后,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区或周边洒水降尘;围堰基坑水用于洒水抑尘,未经回用的经絮凝沉淀后排入下游水体;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要加强检修,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等问题,并采用篷布对开挖和填筑的裸露地面、临时堆土区等进行覆盖,在临时堆土区周围用编织土袋拦挡、在堆料场周围设置沉淀池等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工程在施工时,将主要噪声源,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午休时间禁止施工;建设单位应规范使用施工现场围挡,充分发挥其隔声降噪作用;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加强对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4)固废

项目开挖的土石方,部分用于原槽回填,土石方平衡后未利用的石方用于围堰填筑,围堰拆除后用于格宾石笼填充,无弃方产生;绿化固废送至广汉市绿化林木固废处置单位;沉淀池沉渣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后交广汉市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点处置;隔油池分离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河道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

对前期开挖的裸露工程面采取覆盖措施;对土方临时堆放地上部覆盖塑料薄膜等防风、防雨措施;施工完成后,对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采取临时覆盖等措施;对临时占地采取植物恢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施工前对水生生物进行驱离;若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时采取驱离和应急救护等措施;优化桩基设置及平台设置高度,最大限度减少对水体的扰动。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绿化维护单位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毒农药。

2)废水:本项目运行期间工程本身不产生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噪声源,不会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绿化定期修剪产生的树枝和秋冬季节的枯枝落叶等绿色废物,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绿化维护单位统一运至广汉市政府部门制定的地点妥善处置。农药废包装物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绿化维护单位统一收集,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交由广汉市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点处置,日产日清

3.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项目名称:青白江广汉市三水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广汉市三水镇

建设单位:广汉市河道保护中心

环评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广汉市三水镇建设,永久71.10亩,临时占地25.20。项目内容及规模为:青白江广汉市三水镇段开展防洪治理,工程河段起点位于青白江旌江干道青白江大桥,终点位于青白江青茅堰上游与金堂交界处,河道治理长度为2.062km。工程规模为新建及加固堤防总长度3542m,左岸整治堤防长度40m,新建堤防长度1534m;右岸整治堤防长度675m,新建堤防长度1293m;黑龙堰(支沟)整治长度277m;新建机耕桥2座、水闸(节制闸)1处、箱涵1处、下河梯步14座;拆除重建穿堤涵管3座。本项目不涉及河道清淤。项目总投资466.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14万元。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燃油机械选用低硫优质柴油作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及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味的物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针对施工扬尘采取合理化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加盖、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土堆和建筑材料遮盖、施工作业场地适时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停止作业等措施。

2)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区或周边洒水降尘,不外排;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回用的部分经沉淀后抽排到下游河道内;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要加强检修,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等问题,并采用篷布对开挖和填筑的裸露地面、临时堆土区等进行覆盖,在临时堆土区周围用编织土袋拦挡、在堆料场周围设置沉淀池等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对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场地内设置移动式生态公厕,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午休时间禁止施工;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布置,同时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和施工方法,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采取临时降噪措施,规范使用施工现场围挡,充分发挥其隔声降噪作用;加强对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4)固废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的钢筋进行回收,不可回收的部分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严禁建筑垃圾入河;经工程土石平衡后剩余的土石方全部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占地的地表覆盖物等全部清除,通过将表土用作绿化等措施消除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和土地资源利用影响;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坚决杜绝随意取弃土,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将土石方开挖等地表扰动较大的活动安排在旱季进行施工;产生的弃土应及时回填、清运;对前期开挖的裸露工程面采取覆盖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对土方临时堆放地上部覆盖塑料薄膜等防风、防雨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行期间不会产生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运行期间工程本身不产生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噪声源,不会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本项目运行期间不会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广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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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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