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散排口规范化整治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农村散排口规范化整治工程 ,主要工作为全县境内约188个散排口污水收集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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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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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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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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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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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散排口规范化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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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散排口规范化整治工程 ,主要工作为全县境内约188个散排口污水收集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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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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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投标人需自行考察现场,与招标人沟通施工标准,对施工困难充分考虑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项目施工具体地点、工作量有招标人现场确定。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03日8:30至2024年12月09日17:00;
2、本项目采用微信报名。手机号:******(微信同步)。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标书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9:00,投标地址:城南大厦C座1511室。
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1日9:00,城南大厦C座1511室。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1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发包价 :582800.00元(3100元/个散排口),以实际销号散排口结算。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在县财政资金到位给予30%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必须经上级销号验收合格,完善好相关台帐资料后,在县财政资金到位的同时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在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委员会******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地 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42号楼二楼210室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蒋主任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 话:******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