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炉万供水管线施工招标文件异议的澄清
编号:002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内容作如下回复:
(1)异议内容(一):投标文件格式(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九)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7 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但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7 款未明确提供哪些证明材料,请问是否提供满足施工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书面承诺即可?
澄清内容(一):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八、施工设备(及 / 或)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施工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要求进行响应。
(2)异议内容(二):招标文件P35-P37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显示 的时间为准。
因为我贵州省的水利项目不仅工期时间长,且获得验收的完工证书、竣工验收证书时间更长,难度大。所以请问“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时间以完工证明显示的时间为准也满足要求?
澄清内容(二):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评审标准中注④“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显示的时间为准”提供相应资料,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不在此要求内容中。
(3)异议内容(三):专业合同条款中,5.2.1集中采供的材料设备,条款规定“钢筋、水泥、粉煤灰以发包人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工地预算价,原价+运杂费+采保费)进行投标报价,预算价格超过表 1 规定的材料基价时,应按基价计入工程单价参与取费,预算价与基价的差值以材料补差形式计算,材料补差列入单价表中并计取税金。”但表1并未显示有任何价格,请澄清。
澄清内容(三):该部分价格将同最高投标限价同时发布,请投标人以发布的相关内容为准。
特此澄清。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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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答疑.pdf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炉万供水管线施工招标文件(第2次).GZTYDY答疑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