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4标项目经理部
拖板车和破碎锤挖机租赁询价文件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工程为:通城(赣鄂界)至铜鼓高速公路新建工程T4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51+080~K67+476,路线全长16.396公里,合同造价16.1亿元,合同工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共计42个月。路线总体走向由北向南,整体式路基宽26米,分离式路基宽2×13米,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防排水工程、改移工程、绿化工程。
2. 报价内容
询价采购编号:SCFA******958
报价内容:拖板车和破碎锤挖机租赁询价
使用地点:******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4标项目施工现场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数量(台) | 合计租期(月) | 备注 |
1 | 挖 机 | 200型带破碎锤 | 无限制 | 1 | 3 | 5年内设备 |
2 | 拖板车 | 9.3m/35T | 无限制 | 1 | 3 | 5年内设备 |
合计 | | | 2 | 6 | |
备注:租期为暂定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质量保证能力:出租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承租方明确的具体要求。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次询价租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6因设备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验收方式
提供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设备合格证等所需资料。
5.租赁单价
设备租赁单价采用固定单价机制。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6.结算及支付方式
6.1结算
甲、乙双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除以30.5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结算金额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运转记录为依据计算。
6.2支付
(******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
(2)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7.询价文件获取的获取
(******集团供******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PMS/进行注册。
(2)询价文件公布日期:2024年11月26日8:10至2024年11月29日8:10(3天)。
(3)报价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8:10至2024年12月2日8:10(3天)。
(4)定标日期拟定为:2024年12月2日。
8.报价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6日8:10至2024年12月2日8:10之间通过******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上传递交。
(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询价项目:******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4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港口乡
联系人:刘瑞琼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5@qq.com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履带挖掘机 1.0-1.25m3 ≤6000kg 反铲 设备物资说明:平板拖车9.3m/35T 数量:3 单位: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