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对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城乡路段)(调整部分)非开挖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采购项目第二包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城乡路段)(调整部分)非开挖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采购项目第二包
1.2 项目编号:ZX-HCP-25032-2
1.3 采购方式:询比;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采购预算:******.00元,其中第二包:******.00元,本项目为单价总和报价,最终结算价格按照货物单价结合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固化施工中配套的扎头布、底膜等辅材,含税、含运费)
1.6采购内容: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四方台大道(丽江路-阳明滩)
1.7付款方式:根据最终中标单位标书内容及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内供货;
1.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各标包兼投不兼中。(如在多个标包取得成交机会,则按照标包顺序1-2排序确认成交候选人资格,直至确定所有成交的标包。)
二、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及热塑成型衬管的生产厂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2.4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
1)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供应商、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响应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响应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响应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09月17日08:30时-2025年9月19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901室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未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售后不退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2 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同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四、发布媒体: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451-******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