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LCZC2025-G1-00594-ZZGJ-0265(代理机构项目编号:TC******)
项目名称:临沧市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6.80万元(其中: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198.40万元,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198.40万元);
最高限价:¥396.80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临沧市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拟采购一批生态环境监测设备,具体内容见下: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包括:
(一)前期处理设备、实验室基础设备:1.深水采样器3个、2.数显电热板2台、3.六联电炉2台、4.烘箱1台、5.水浴锅1台、6.高压灭菌锅2台、7.生化培养箱2台、8.不锈钢六连抽滤装置1台、9.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2台、10.磁力加热搅拌器2台、11.冰箱1台、12.药品冷藏箱3台、13.超纯水机1台、14.超声波清洗机1台、15.智能马弗炉1台、16.水质石油类采样器2个、17.表层水温计2只、18.便携式水质抽滤器1台、19.实验室玻璃器皿(含试剂耗材)1批;
(二)水质检测分析仪器:1.温度计(低温)1支、2.温度计(高温)1支、3.实验室PH计1台、4.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pH、溶解氧、电导率)2台、5.COD标准消解器2套、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8.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9.智能一体化蒸馏仪2台、10.红外测油仪1台、11.硫化物酸化吹气仪1台、12.生物显微镜1台、13.离子色谱1台、14.实验室DO仪1台、15.余氯测定仪1台、16.台式离心机(实验室)1台、17.低速离心机(现场采样)2台、18.可见分光光度计2台、19.电导率仪1台、20.超净工作台1台、21.液相萃取仪1台、22.便携式DO仪1台;
(三)大气和噪声监测分析仪器:1.TSP、空气采样器(中流量)2台、2.TSP、空气采样器(大流量)2台、3.自动烟尘气测试仪1台、4.智能交直流电源1台、5.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1台、6.声级计2台、7.声级计校准器2台、8.便携式流量压力综合校准装置1台、9.恒温恒湿称量系统1套;
(四)标准化建设应急和通用设备:1.A级别防护服2套、2.离子计1台、3.手持式风速风向仪1台、4.高原空盒气压表2个、5.便携式流速流量测定仪2台、6.塞氏圆盘1台、7.便携式浊度仪1台、8.空调6台、9.北斗导航仪2台。
二、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包括:
(一)前期处理设备、实验室基础设备:1.深水采样器3个、2.数显电热板2台、3.六联电炉2台、4.烘箱1台、5.水浴锅1台、6.高压灭菌锅2台、7.生化培养箱2台、8.不锈钢六连抽滤装置1台、9.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2台、10.磁力加热搅拌器2台、11.冰箱1台、12.药品冷藏箱3台、13.超纯水机1台、14.超声波清洗机1台、15.智能马弗炉1台、16.水质石油类采样器2个、17.表层水温计2只、18.便携式水质抽滤器1台、19.实验室玻璃器皿(含试剂耗材)1批;
(二)水质检测分析仪器:1.温度计(低温)1支、2.温度计(高温)1支、3.实验室PH计1台、4.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pH、溶解氧、电导率)2台、5.COD标准消解器2套、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8.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9.智能一体化蒸馏仪2台、10.红外测油仪1台、11.硫化物酸化吹气仪1台、12.生物显微镜1台、13.离子色谱1台、14.实验室DO仪1台、15.余氯测定仪1台、16.台式离心机(实验室)1台、17.低速离心机(现场采样)2台、18.可见分光光度计2台、19.电导率仪1台、20.超净工作台1台、21.液相萃取仪1台、22.便携式DO仪1台;
(三)大气和噪声监测分析仪器:1.TSP、空气采样器(中流量)2台、2.TSP、空气采样器(大流量)2台、3.自动烟尘气测试仪1台、4.智能交直流电源1台、5.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1台、6.声级计2台、7.声级计校准器2台、8.便携式流量压力综合校准装置1台、9.恒温恒湿称量系统1套;
(四)标准化建设应急和通用设备:1.A级别防护服2套、2.离子计1台、3.手持式风速风向仪1台、4.高原空盒气压表2个、5.便携式流速流量测定仪2台、6.塞氏圆盘1台、7.便携式浊度仪1台、8.空调6台、9.北斗导航仪2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的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验收、检定、培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事业单位不在该系统查询范围内);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均可:
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
②投标人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
③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④******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注: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无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不齐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2************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自行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事业单位除外),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9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有效期(日历天):90天。
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
******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5.1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5.2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5763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
联系人:陈老师、罗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金泰国际9栋5楼
联系人:杨华、张明孔、杨建东、杨燕
电话: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张明孔、杨建东、杨燕
联系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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