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外墙幕墙工程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外墙幕墙工程。
2.2 项目编号:HKG-JS-******7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片区。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片区。黄海路、雪鹤北街、鹤园北路、鹤鸣街合围地块。本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为 112116.15 ㎡(约 168.17 亩),总建筑面积约为 20.44万 ㎡(最终以建规证面积为准)。本次招标本项目的外幕墙工程施工;共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外幕墙工程施工,工作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埋件系统、铝板幕墙、玻璃幕墙、雨篷、保温、防火隔离带、铝合金百叶、格栅等工程深化设计及施工。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施工组织方案、现场签证、合同附件《总分包界面划分标准》中的相关工程内容等(不含总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铝单板窗套及披水板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关系(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且未在其它正在实施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出具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或2024************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3.5.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1.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18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黄海路与鹤鸣街交叉口,光力科技东门前300米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9号楼20层2001号
联系人:沈先生、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1-******、******、******
******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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