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原平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2024年县道沥青混凝土竞价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5-LQ1GS-WZ-136)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原平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2024年县道沥青混凝土竞价采购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51-******)
上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本级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0351-******)
公示期限:2025年6月20日17:00 时至2025年6月25日17:00 时
******有限公司原平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2024年县道沥青混凝土竞价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人
采购限价:******.4元(含13%增值税)
******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9元(含13%增值税)
材料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成交单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备注 |
AC-13细粒式沥青混合料 |
吨 |
17472.96 |
210.98 |
******.29 |
1、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13%的增值税等;2、材料不含沥青,沥青由采购项目提供;3、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
二、成交人响应采购人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采购人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按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有限公司
2025年 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