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华阳河农场取土场(第二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5AFAGZ01332
原公告日期:2025-06-1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华阳河农场取土场(第二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现就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华阳河农场取土场(第二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项目编号:2025AFAGZ01332)澄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4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明确采用方法一,即“?方法一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范围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评标价位于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的A1~A2范围内;
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业绩等评审指标符合本章第2.2.2项要求。
将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范围的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n个较高评标价和n个较低评标价,取其他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设符合上款1)条件的投标人数量为X0,同时符合上款1)和2)条件的投标人数量为X,当X0≤30时,按照上款2)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求出X;当X0>30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对前30个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前30个投标人中有不符合上款2)条件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全部递补并据此求出X。排序最末且评标价相等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n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①当3≤X≤5,n=0;
②当5<X≤10,n=1;
③当10<X≤20,n=2;
④当20<X≤30,n=3。
如出现******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A1=0.98,A2=0.85 。”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项目单位:******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松县复兴镇
联 系 人:李俊
电 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
联 系 人:曹晨晨、刘志伟
电 话:0551-******、******
2025年6月16日
第1次
附件: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华阳河农场取土场(第二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澄清公告(一).pdf
招标项目名称 |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华阳河农场取土场(第二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
招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 |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华阳河农场取土场(第二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位于宿松县安徽省华阳河农场一场,项目主要建设目标为项目实施后将取土场恢复为耕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其它工程等。 |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
1729.22万元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招标项目类别 |
工程 |
招标项目所属行业 |
农业农村 |
计划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计划招标时间(填写到月) |
2025年05月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联系人 |
李俊 丁雯雯 |
联系方式 |
****** |
备注 |
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