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激光粒度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UPC-JC-HW-******
项目名称:激光粒度分析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
采购需求:激光粒度分析仪 1套,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周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6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点00 分。
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点00分;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中心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文件签署之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具体金额按财库〔2022〕3号文件执******大学的项目中存在缔约过失且未按要求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
2.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应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大学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现场提交或通过快递方式交邮,现场提交时须同时提交递交人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快递提交时建议采用顺丰其他可靠的快递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提交的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大学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3.
账户信息:
******大学帐户
******大学
******银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支行
银行账号:19
0422 0104 0000 014
4.
其他
(1)采购方相关公示、公告及其他信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大学采购网(******)外网站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供应商在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即视为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此事。供应商应确保报名时提供的邮箱在本次磋商活动期间能正常可靠使用。
(2)本次磋商活动期间前来采购中心办理相关事宜的供应商代表均须出具公司有效授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大学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大学采购中心
******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18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谢老师
电 话:0571-******
邮 箱:******
4. 书面质疑提交方式
方 式:邮寄或现场(携带授权书及身份证)提交
******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18B室
收件人: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