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ZGA060001-202401-01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三峡库区应急救援中心项目(水上部分)码头改造-疏浚及护岸工程于2024年08月16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 |
******.87 |
******.88 |
质量目标 |
达到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合格标准。 |
达到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合格标准。 |
达到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合格标准。 |
履约期限(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D******9 |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D******0 |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D******0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苏)JZ安许证字[2005]170049 |
(粤)JZ安许证字[2023]009400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2132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邵舟,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苏************、苏交安B(17)S00457 |
涂诚军,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粤************、粤交安B(23)S07819 |
陈辰,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交安B(23)S04347 |
技术负责人 |
方前发,职称证,****** |
卫斌,职称证,中核高资证字******号 |
陈松华,职称证,****** |
施工员 |
孙浩,施工员证,******200111 |
刘培锋,施工员证,************869 |
朱杰,施工员证,************019 |
安全员 |
刘晓建,安全员证,苏交安C(17)S00245 |
彭金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粤交安C(23)S00431 |
胡高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交安C(13)S50002 |
质量员 |
沈文君,质量员证,******200308 |
王圣德,质量员证,************927 |
付伟,质量员证,************782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有限公司 |
虎跳门和劳龙虎水道维护疏浚(2023-2024年)项目 |
1046.95 |
涂诚军 |
|
陈村水道维护疏浚 |
683.15 |
毛红奎 |
|
******有限公司 |
苏南运河局部疏浚工程施工项目SNYHSJ-SG标段 |
419.49 |
黎学军 |
|
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下游引航道疏浚工程 YK-W-31合同段施工 |
182.73 |
邵舟 |
|
******有限公司 |
安庆市石门湖航道养护工程施工 |
2544.9 |
吴娟 |
|
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巡护航道疏浚工程 |
301.36 |
范红利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11月11日10:10(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4)目规定签字盖章,未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形式评审不通过;其余15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有限公司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不符合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不满足资格评审“主要人员要求”;其余12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委员会评审,12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对12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王勇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超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 15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 17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